2010 年 8 月 19 日 王广发董事长随同司法部原副部长肖建章一同到福州参加了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促进会
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促进会 2010 年 8 月 19 日福州王广发讲话稿
创新两岸四地法治建设
实现中华经济区新腾飞
——在 “海峡法学论坛” 上的演讲
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促进会副理事长
中国政法大学客座教授 王广发
尊敬的来自两岸四地的各位法学专家学者、各位来宾:
大家下午好!我想借 “海峡法学论坛” 的难得机会,就两岸四地将形成 “中华经济区” 及如何创新法治建设问题,发表四点个人浅见。
一、两岸四地 “中华经济区”,向世界展示中国发展模式的强势。
两岸四地区域产业经济发展到今天,已经发生了质的巨大变化,向世界强势展示出中华经济区产业结构及其经济板块的发展优势。这个优势的形成,经历了三个区域性发展过程:从 80 年代大陆东部、南部特区,经 90 年代中部、东北部,再到 21 世纪三个三角洲的出现,初步形成大陆区域性经济架构。而后,两岸的合作加上香港澳门,发展成为两岸四地的中华经济区。中华经济区的出现,给传统地缘政治区的概念加上了新的地缘经济区的时代特色,这是 21 世纪中华文明复兴的重大标志。摆在我们面前的两岸四地中华经济区,由于产业政策的差异或不明朗,致使中华经济区内部的不同区域,表现出经济发展模式及速度等差异性。大家都是法学政策研究专家,我们应当看到这种差异性,并深刻认识这种差异性的长期存在,将会影响中华经济区在全球的竞争力,这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和极大关注。
要变差异为更大的合力,政策和法律是至关重要的手段。首先,政策和法律的不断完善与配套,必须要适应中华经济区高新技术产业调整与转型的需要,必须要适应产业优化与升级的需要,必须要适应人才知识结构调整与转型的需要,必须要适应中华经济区科学发展的需要,必须适应中华经济区巨大发展空间与发展潜力的需要。其次,尽快研究制定促进中华经济区共同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两岸四地活跃的人才流动、产品加工、贸易合作,应当依法规范维护,尽快研究、制定并出台具有适应两岸四地人才就业、劳动合同保障、处理各种矛盾争议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便于给中华经济区的区域市场规范奠定基础。其三,法学交流、法学研究、配套政策的制定,是推动两岸四地经济快速发展的有力保障。新兴起的中华经济区,将形成超越中国七大经济产业区的、低碳环保的、整体性又好又快发展的全新经济区。
二、两岸四地 “中华经济区”,将成为相互依存互补共赢的经济共同体。
这次论坛的召开恰逢 8 月 17 日晚十点 ECFA 协议除民进党弃权外全票通过生效的时刻,这对于两岸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ECFA 的签订,对加快两岸四地区域的合作交流、资源整合、优势互补、跨区域人才流动择业、劳动合同、知识产权、专利技术等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出了更新更高要求。法学、法律方面的专家学者应当认真研究、大胆创新,协助并督促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全面适应中华经就是区经济发展需要的区域性法律法规。福建海西经济区由应近水楼台先得月。两岸同文同种,具有共同的历史文化、民族文化背景,形成了两岸民间交流和商贸合作的最大优势,形成了海峡两岸在 “中华经济区” 中的特殊区域与特殊平台。法律应针对此区域产业多元化并存、社会保障多元需求等特点,加强两岸经济立法研究,寻求化解争议矛盾的法律途径,并就阻碍两岸经济发展的难点问题进行大胆探索与深度研究,提出可行性操作方案。目前,两岸四地在资源、需求、发展模式、人才需求、知识结构及标准素质等方面尚存差异。而中华经济区的形成,将使经济合作与发展平台发生根本性变化,针对这些差异与变化,两岸四地应当进一步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创新与建设,进一步制定行业技能与国际接轨的执业资格等一系列新的区域标准,进一步创新完善符合两岸四地经济发展的配套政策与相关法律法规。
两岸四地的区域经济发展、将形成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经济共同体体。应尽快形成相互统合、相对分立、既有紧密合作又有松散协作的经济共同体,形成最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组织架构,形成最有利于统领两岸四地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机制,形成依法规范贸易区域市场,合理配置区域资源的大格局,形成全方位规划发展的中华经济区目标,形成两岸四地大区域经济的人才发展战略,避免出现盲目重复投资、区域内部制约及人才效率分散等不利局面,有效提升中华经济区在亚洲、世界的影响力。为此,我们应树立中华经济区域法律意识,即法律为区域经济建设服务,法律为区域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保驾护航。(ECFA) 协议的签订,可以说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了两岸经济合作发展前景,两岸四地共同在国际舞台上发挥不可替代作用的条件已经成熟,开始了一个以民族伟大复兴为目标、经济率先复兴的新时期,意味着中华经济区步入伟大的新时代。
三、两岸四地 “中华经济区”,应率先创立科学发展新模式。
两岸四地应当依托内地消费大市场,依托港、澳、台高新技术产业再转型、再升级、再优化,依托香港的人才优势及金融贸易国际中心的地位,建立起全球任何区域难以撼动的区域经济地位。在未来的人才经济时代,培养国际复合型人才将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引擎。中华经济区应当建立起人才培养、人才交流、人才资源合理配置、改变人才发展不均衡的经济人才大市场,在高度自制的基础上把内地作为最大发展空间。海峡两岸应当进一步加强在经济、法律领域的合作,抓住内地消费市场需求,两岸四地相互形成 “走出去,引进来” 的长效机制,强化中华经济区的 “民间外交”,以民间交流与合作作为强大的驱动力,推动中华经济区多元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民主进步文明不断发展。政府搭建大舞台,民间组织唱大戏,规划设计战略新方案,实现两岸四地经济合作科学发展新模式。
四、两岸四地 “中华经济区”,以提升综合实力实现新腾飞。
两岸四地的今天和未来发展,具有历史性的千载难逢的广阔发展空间,这也为中华经济区的法律发展创造了难得的历史性的千载难逢的广阔发展机遇。面对两岸四地不同法律体系,面对区域合作带来的新矛盾、新问题、新元素,政府企业之间,企业与民间社团之间,都要依法公正、公平地合作交流,共同扮演推动两岸四地雄据世界舞台的重要角色。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全面提升中华经济区的综合实力,即在全球的竞争力、影响力、软实力、公信力、控制力、执行力、学习力。要以两岸四地中华经济区的在全球经济中的战略地位为前提,制定提升两岸四地综合实力发展新战略,规划设计两岸四地新经济区的宏伟蓝图,实现 21 世纪中华民族的新腾飞!